撤销

消费者关于通过一次统一订单订购并分批交付的商品的合同的取消说明

撤回通知

消费者是指本法所称经营者的交易相对方。.

撤销权

您有权在十四天内无理由撤销此合同。撤销期限为自您或您指定的、非承运人的第三方最后一件货物为己有之日起十四天。为了行使您的撤销权,您必须书面通知我们 Expovero GmbH, Hans Böckler Strasse 20, 47877 Willich, E-Mail: catering@expovero.com 您撤销此合同的决定。您可以使用附带的撤销合同范本表格,但这并非强制要求。为遵守撤销期限,您只需在撤销期限届满前发送撤销权行使的通知即可。.

撤销的后果

如果您撤销本合同,我们应在收到您撤销本合同通知之日起的十四天内,以不迟于十四天,将从您那里收到的所有付款,包括送货费(不包括您选择的、与我们提供的最经济的标准送货相异的送货方式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立即退还给您。对于此项退款,我们使用与您最初交易时相同的支付方式,除非您明确同意其他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您不会因此项退款而产生任何费用。在收到您退还的商品后,或您已提供货物已退回的证明后,以较早日期为准,我们方可拒绝退款。您应在通知我们撤销本合同之日起的十四天内,至少在十四天内,立即将货物退还或交给给我们。如果您在十四天的期限到期前寄出货物,则该期限得到遵守。.

您将承担退货的直接费用。.

只有当商品因不必要的处理而导致其价值减损时,您才需要为商品的价值减损负责。.

示例退货表格

(如果您想撤销合同,请填写此表格并将其寄回。)

– 一

Expovero有限公司
汉斯·伯克勒大街20号,47877 威利希
电子邮箱:catering@expovero.com

- 我/我们 (*) 特此撤销本人/我们 (*) 签订的关于购买以下商品 (*) / 提供以下服务 (*) 的合同

– 订购日期 (*)/收货日期 (*)

消费者姓名

消费者地址

– 消费者签名(仅适用于纸质通知)

日期

—————————————

(*) 删除不适用项。.

撤回权的排除或提前终止

撤销权不适用于合同

用于交付非预制商品,并且其制造需要消费者个人选择或指定,或者商品明显根据消费者的个人需求定制;;

用于运送易腐烂或易过期的商品;;

就交付的酒精饮料而言,其价格在缔约时已确定,但最早可在缔约后 30 天交付,且其当前价值取决于缔约方无法控制的市场波动;;

用于报纸、杂志或期刊的交付,但不包括订阅合同。.

合同中的撤销权提前终止

对于已拆封的、因健康保护或卫生原因不适宜退货的已密封商品;;

货物交付后,因其性质已不可分割地与其他货物混合的,就货物交付而言;;

用于交付已密封的音视频录制品或计算机软件,且在交付后已拆除密封。.

消费者就其在一次订单中订购的、但分批交付的数件商品的合同的取消政策。.

取消政策

消费者是指为了不属于其商业或独立专业活动的目的而订立法律交易的自然人。.

撤回权

您有权在十四天内无理由撤销本合同。撤销期为在您或第三方(非承运人)收到最后一件商品的十四天内。要行使撤销权,您必须以明确的声明(例如,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发送的信函)告知我们(expovero GmbH, Hans Böckler Strasse 20, 47877 Willich, catering@expovero.com)您决定撤销本合同。您可以使用所附的示例撤销表格,但这并非强制。为遵守撤销期,在撤销期届满前发送撤销权行使通知即视为符合规定。.

戒断反应

如果您退出本合同,我们将退还您支付的所有款项,包括送货费用(不包括您选择的非我们提供的最便宜的标准送货方式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并且不会不当延误,最迟不超过收到您退出本合同的决定通知之日起的14天内。对于此次退款,我们将使用您在原始交易中使用的相同支付方式,除非我们与您另有明确约定;无论如何,您不会因此次退款被收取任何费用。在收到退货或您提供已退货证明(以较早者为准)之前,我们可能会拒绝退款。您必须立即将货物退还或交给本公司,并且无论如何最晚不得迟于您通知我们撤销本合同之日起的十四天内。如果您在十四天的期限届满之前寄出货物,则视为按时完成。.

您将承担退货的直接费用。.

您只需为商品的任何价值损失付费,如果该价值损失是由于对商品的处理超出了检查其状况、特性和功能所必需的范围而造成的。.

提款申请表

(如欲终止合同,请填写此表格并退还给我们)。.

– 至

expovero GmbH, Hans Böckler Strasse 20, 47877 Willich, catering@expovero.com

本人/我们(*)特此取消本人/我们(*)就下列货物(*)的购买/下列服务(*)的提供的所订立的合同

– 订购于(*)/收到于(*)

消费者姓名

- 消费者地址

– 消费者签名(仅适用于纸质通知)

日期

————-

(*)请根据实际情况删除。.

排除或提早终止撤回权

撤回权不适用于以下合同:未预制、且由消费者个人选择或决定制造,或明显为满足消费者个人需求而定制的商品供应合同;易腐烂或保质期短的商品供应合同;价格在合同签订时确定,但最早可在合同签订后 30 天交付的酒精饮料供应合同,且其当前价值取决于企业家无法控制的市场波动;报纸、期刊或杂志的供应合同,订阅合同除外。.

在以下情况下,撤回权将提前终止:含有已拆封密封的、因健康保护或卫生原因不适合退货的商品;交付的商品因其性质在交付后已与其他商品不可分割地混合;已拆封密封的音频或视频录制物或计算机软件在交付后。.